中阳县文化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2018-10-10 09:55:07
  • |
  • 作者:中阳县执法队
  • |
  • 阅读次数:287 次

中阳县文化局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群众基础,切实在我县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潮,根据省文化厅山西省文化厅文化市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中共吕梁市委、吕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发[2018]3号)和《关于印发<吕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重要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通过3年不懈努力,涉黑涉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形成文化市场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持续创建平安文化市场,为人民群众营造平安健康的文化消费环境,实现我县文化市场的长期繁荣安定。

三、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办全办扫黑除恶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信息的汇总上报、工作总结的撰写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高建斌副局长兼任。

 长:刘明亮

副组长:郭渊平  高建斌  薛永红

 员:各科室负责人

 四、重点整治对象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公众聚集的文化体育场所为重点整治对象,主要包括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娱乐场所(歌舞娱乐、游艺娱乐)、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高危体育经营场所、印刷、出版物以及数字影院等经营场所。

五、工作内容与工作措施

(一)开展全面清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全力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文化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日常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主动承担好在文化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监管,全面清查文化领域内操纵、经营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高危体育经营场所的黑恶势力;娱乐、演出、网吧等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于检查发现的文化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通报,对文化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二)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健全文化领域监管机制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问责,加强对监督检查,及时掌握辖区内文化领域的情况,及早发现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深挖文化领域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和关系网,打击其利益关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文化领域监管体系。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宣传报道文化领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号召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通过“12318”文化市场举报电话,检举揭发文化领域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获取案件线索,推进专项斗争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推进专项斗争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工作要求

(一)加强党的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上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实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 

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张旗鼓营造扫黑除恶宣传氛围,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对外报道一个出口,避免造成社会恐慌,消除社会误解。

(三)狠抓工作落实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把线索清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结合近期开展日常检查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文化领域的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通报并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认真开展文化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维护全市文化市场健康、平稳、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