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治乱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
2018年8月15日
中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5日印发
关于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
涉黑涉恶重点治乱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确保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不断深化平安中阳建设,根据市扫黑办《印发<关于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治乱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扫黑组发〔2018〕6号)和中共中阳县委、中阳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发〔2018〕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以彻底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目标,坚持边扫边治边建,强化综合治理;针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群,深入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治乱工作,实施延伸打击、兜底整治、分类管控,不断提升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水平,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
二、工作目标
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类打击重点所涉及的地区、行业、领域、场所和人群,进行系统性摸底清查和打击整治,及时发现问题、分析研判、综合施策,推动精细管理和健全机制,切实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不断推动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质增效。具体目标:即排查摸底全面深入,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基本情况和突出问题全部见底;打击整治全面深入,涉黑涉恶及“黄赌毒枪爆”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打击,治安混乱地区、部位和场所的治安面貌得到显著改观;治理管控全面深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建章立制全面深入,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不断增强城乡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枪爆”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针对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紧密关联的“黄赌毒枪爆”重点问题,由公安机关牵头负责,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餐饮、洗浴、住宿、娱乐以及涉危涉爆等重点场所,以乡镇为单位,有效组织警力,在日常清查的基础上,不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整治行动。公安局负责建立《全县打击“黄赌毒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排查整治台账》(附件1),每月5日前报县扫黑办和县综治办。
(二)扎实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行动。由公安局、市场局、国土局、文化局、文物旅游局、宗教局、交通局、住建局、环保局、教育局、水务局、农委、安监局、煤炭中心等行业主管单位牵头负责,要在易被黑恶势力插手、渗透的重点领域加大排查整治力度,做到边治边建,全面推动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衔接和同步推进。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县重点领域行业性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台账》(附件2),每月5日前报县扫黑办和县综治办。
(三)持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整治专项行动。针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工矿区、校园及周边、出租房屋、“九小场所”等易发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重点地区和部位,由政法、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将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工作纳入扫黑除恶重点治乱工作体系,持续开展突出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治,不断强化社会治安规范化管理,切实改变重点地区治安面貌。各乡镇和公安局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县扫黑办和县综治办上报《中阳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附件3)。
(四)全面开展重点人群排查管控专项行动。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等易涉黑涉恶重点人群,由公安局、司法局、团县委、卫计局等部门负责,强化对各类重点人群的摸底排查和日常管控,以乡镇为单位定期开展重点人群信息比对核查工作,实时掌握动态底数、违法犯罪情况(重新犯罪情况)和失联失控情况,及时排查涉黑涉恶线索;跟进完善监管措施。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县重点人群排查管控情况台账》(附件4),每季度首月5日前报县扫黑办和县综治办。
四、职责分工
1、政法委(综治办):发挥好牵头、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职能。每季度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讨论在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商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2、公安局:按照不留死角、全面覆盖的要求,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要场所、重点人群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深入摸排,全面摸清底数;对地域性、倾向性突出涉黑涉恶治安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治理行动。
3、司法局: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引导在矫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同时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帮助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4、环保局:积极开展环保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涉嫌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线索和有关材料移送。
5、国土局:迅速在土地矿产领域内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抢占资源、非法开采、违法占地等犯罪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健全行业监管防控机制,严格执法。
6、水务局:在水利行业内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强占水利资源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对河道、水库等的管理。
7、交通局:在交通运输领域内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垄断、霸占公共运输服务、物流托运服务等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对客运市场、货运市场、运输线路的管理。
8、煤炭中心: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煤矿生产领域的问题线索,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监管。
9、教育局:组织排查涉黑涉恶势力渗透校园信息线索,及时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人员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以及校园欺凌事件的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参与黑恶势力犯罪。
10、住建局:开展房地产领域和建筑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强揽工程、阻工扰工、强迫交易、垄断建筑材料供应,以及未经规划许可,乱搭乱建、乱设摊点、违法占道,故意破坏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抓好建筑行业的流动人口管理,排查其参与黑恶势力线索。
11、文化局:结合“扫黄打非“专项工作,加大对歌厅、舞厅、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文化行业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12、卫计局: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监管,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13、市场局:加强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行业的工商登记监管,严格资格审查;会同政法机关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依法取缔和打击无证经营;组织开展食药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以各种公司的名义进行违法犯罪和传销以及食药领域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14、宗教局: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打着民族宗教旗号、利用民族宗教力量进行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对宗教场所、宗教活动的监管。
15、经信局: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商务流通领域中的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和查处。
16、安监局: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非煤矿山非法使用爆炸物品等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7、农委: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扰乱农业生产秩序的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充分履行行业监督职能,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
18、文物旅游局:及时发现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旅游行业、文物走私、盗挖古墓葬等黑恶势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加强对旅游景点、旅游公司、导游和文物市场、古建筑、古墓葬的监管。
19、团委:加强对失学、辍学等重点青少年的服务管理,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
四、方法措施
(一)加大摸底排查力度。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排查整治,要按照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乡镇为单位具体推进落实,县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指导,开展系统性、拉网式的摸排梳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从中深挖涉黑涉恶线索,为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有力支持。要把发动群众作为开展排查整治的重要环节,以民意引导排查工作,通过设置举报电话、信箱,设立网络举报渠道,建立举报奖励制度,畅通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和形式。要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为排查比对和精准整治提供支持。通过深入、全面、细致的排查,真正把易滋生黑恶势力、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的隐患漏洞搞清楚、整治好,为建立完善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二)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对排查发现存在涉黑涉恶隐患的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人群,要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时限,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打击整治行动。要落实线索移交、通报整改制度,及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支持,确保打击整治后续监管措施有序跟进。要加强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金融领域犯罪、毒品犯罪、文物犯罪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破积案、打流窜、摧团伙、追逃犯、端窝点,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对地域性、倾向性突出的涉黑涉恶治安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治理行动,必要时提请上级统一组织实施,绝不能让其滋生蔓延、坐大成势。
(三)加大重点管控力度。全面强化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的帮扶、引导和管控,全面摸清底数,努力吸纳和帮助重点人群融入正常社会生活,切断黑恶势力的人员来源。对高危人员、重点人员,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逐一纳入视线,强化管控措施,坚决防止漏管失控。要建立完善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涉校相关案件报告制度。要积极发动引导服刑、在押、在矫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等重点人员,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格执行举报、立功奖励机制。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乡镇、各主管单位要坚持边扫边治边建,认真分析和梳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和发现的隐患和漏洞,及时健全完善行业监管制度。要建立完善滚动排查整治、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检查督导验收、公示监督、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确保重点治乱工作取得实效。要健全综治治理协作机制,强化地区、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和整体联动,有效防止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此消彼长。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在涉黑涉恶重点治乱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把这些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长期发挥作用的制度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职能单位要高度重视,真正把扫黑除恶重点治乱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全局。特别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重点整治工作责任,在研究部署、系统推进、加强保障、考核奖惩以及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紧密结合部门职责和本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安排,对应四项系列行动的任务要求,分类制定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各级各部门要把宣传发动作为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环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动员群众参与排查整治,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强大声势。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各职能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重点治乱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本领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排查整治成效突出的地方,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地方和部门,要通报批评。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得不到解决、效果仍不明显的,要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包点督办,做到局面不改人员不撤、工作不停。
(三)强化责任落实。县委政法委要将扫黑除恶重点治乱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考核体系,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对黑恶势力易于滋生和边打边发、屡打不绝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要严格实行责任查究,运用挂牌整治、重点管理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必要时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并按照领导干部问责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全县“黄赌毒枪爆”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情况统计表
2.全县重点领域行业性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汇总表
全县重点领域行业性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明细表
3.2018年中阳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表(第 季度)表一
2018年中阳县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情况统计表(第 季度)表二
2018年中阳县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或重点地区台账(第 季度)表三
4.全县重点人群排查管控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
全县重点人群排查管控专项行动情况明细表